2020年1月1日起,越南开始针对LED照明产品强制实施能源效率标签计划。
根据越南工业贸易部(MOIT)第04/2017/QD-TTg Decision号决议,LED灯被纳入越南能效法规的管制对象,只有符合最低能源效率标准并获得能效合格申明DoC之后才能加施能效标签,销往越南市场,强制实施日期为2020年1月1日。
适用法规:
1.Decision No.04/2017/QD-TTg :符合越南能效法规的设备清单的规定;
2.Circular 36/2016/TT-BCT:根据越南国家能源效率计划(VNEEP)的合格声明程序和所需文件的规定;
3.Decision No.4889/QD-BCT:申请LED照明的MEPS标准的官方公告和指南。
测试标准:
1.TCVN 11843:2017 - LED灯泡、LED灯具和LED模块的测试方法;
2.TCVN 11844:2017–LED照明产品能效。
注:在强制初始阶段,仅针对E27和B22自镇流LED灯泡以及G5、G13双头LED灯管,且最大功率为60W,标称电压不超过250V的LED 灯强制实施MEPS和EE DoC。其他产品(LED照明器、LED模块等)的MEPS实施路线图未来再由MOIT发布。也可以申请自愿能效标签认证。
DoC程序申请文件:
1.越南能源效率合格声明表(DoC);
2.能源效率测试报告;
3.能源标签设计。
注意:持证人只有在完成DoC程序后才允许使用越南能效标签。
照明产品能效标签样式:
2020年6月1日起,越南开始对LED照明产品的安全和EMC管控,强制实施CR Mark。
2019年9月越南科学技术部(MOST)发布Circular No.08/2019/TT-BKHCN,批准了对LED照明产品的安全和EMC要求的技术法规QCVN19:2019 / BKHCN,实施CR Mark认证。
执行时间表:
从2020年6月1日起,国产和进口的LED灯必须满足安全和电磁干扰(EMI)要求 (QCVN19: 2019/BKHCN的第 2.1.2; 2.1.3及2.2.1);
从2021年6月1日起,国产和进口的LED灯必须满足QCVN19:2019 / BKHCN的所有要求:包括安全, EMI和EMS;
鼓励个人和公司自2019年12月31日起根据QCVN19:2019 / BKHCN 自愿申请LED灯的认证。
该法规适用对象:
LED灯泡、LED灯管、LED筒灯和LED灯具均在此QCVN19:2019 / BKHCN技术法规的范围之内,也可根据海关编码判定,如下表:
测试标准:
照明产品 |
测试标准 |
||
Safety |
LED灯具(包括固定式和移动式) |
TCVN 7722-1:2017
(IEC 60598- 1:2014/AMD1:2017)
TCVN 7722-2
(IEC 60598-2) |
IEC 62471:2006
(被列在本国家技术法规附录中的LED照明产品当在正常使用测试时必须满足没有生物技术风险的豁免类或无生物光学风险的1 类危害,根据IEC 62471:2006对灯及照明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进行评估和分类) |
自镇流LED灯泡 |
TCVN 8782:2017
(IEC 62560:2011+AMD1:2015) |
||
双端LED灯管 |
TCVN 11846:2017
(IEC 62776:2014) |
||
EMI |
所有 |
TCVN 7186:2018 (CISPR 15:2018) |
|
EMS |
所有 |
IEC 61547:2009 Ed 2.0 |
认证标志:CR Mark
由于QCVN19:2019 / BKHCN法规较新,越南当地多家实验室都在申请测试资质扩项之中,现阶段尚无一家实验室同时具备safety和EMC标准完整的测试资质。随着后续当地测试能力和实施细则的进一步完善,建议厂商密切关注,在6月正式强制实施前,预留好足够时间尽早安排寄样测试,以免延误出货。